吴立磊,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专职律师,现就职于山东图文律师事务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临沂市律师协会会员,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从业以来,吴立磊一直坚持以自己的勤勉、敬业、专注与拼搏,以“诚心、专... 详细>>
律师姓名:吴立磊律师
电话号码:0539-6098336
手机号码:13053991063
邮箱地址:95527624@qq.com
执业证号:13713201310222550
执业律所:山东图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斜对过,中创杰座1903号(沭河西街与光明北路交汇处)
接受了房产中介公司的服务,却认为房产中介无权收取中介费的张女士,被中介公司告上法庭。昨天,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张女士按约支付违约金9250元。
去年7月29日,张女士委托一家房产中介公司出售自家一套住房,并签下合同,在委托期限内,张女士如果有“自行出售或经第三人介绍出售”等五种情形,应依委托价格的1%支付违约金。签约后,中介公司于2006年8月6日陪同吴女士实地察看了房屋。但令中介公司没有想到的是,张女士于8月11日与吴女士就自行订立买卖合同,在这份合同中,还有“无中介”的字样。
法院认为,张女士确与中介公司介绍的买受人吴女士在看房之后,没有通过中介公司私自完成了交易过户,该行为已符合约定的违约情节,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53991063
联系地址: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斜对过,中创杰座1903号(沭河西街与光明北路交汇处)
Copyright © 2016 www.fxls.net All Rights Resver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